“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国的一个重要方针,因而,抓好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尤为重要。危化品大多具有易燃、易爆特性,还有毒性、腐蚀性;工艺过程复杂,工艺条件苛刻,高温高压、深度冷冻等;作业方式多样化主要潜在危险:火灾、爆炸、致人中毒重要性。危化品使用单位应从危化品购买、作业场所、储存、运输等环节加强安全监管,保证必要的安全生产投入,配备符合标准的设备、设施,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加强职业病的防治。必须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在此,谈谈自己的看法和观点。
一、严格的责任、分级监管、各司其职
危化品安全监控工作,必须要有切实可行的制度作保障,建立适合自身实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各级分别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安全责任层层分解,具体的落实到各岗位、落实到每个人,进一步明确企业安全监督员的监督职责,严格划分责任,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安全监管的合力。
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关键岗位操作规程
完善厂部、车间、岗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重点岗位的操作规程,做到有岗就有安全管理制度,员工严格按规程操作,全面规范经营者的生产经营行为。
对于危险化学品中毒、污染事故的预防和控制措施:(替代、变更工艺、隔离、通风、个体防护、卫生)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事故防范措施(防治可燃可爆系统的形成、工艺参数的安全控制、消除点火源、限制火灾爆炸蔓延扩散的措施)
三、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认真落实好定期综合性检查、季度安全检查、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时段及节日的安全检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车间班组的日常检查,把隐患排查治理纳入企业的日常管理,形成全面覆盖、全员参与、全时段的隐患排查工作机制。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专项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针对性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并对隐患整改情况跟踪督查,切实加大隐患排查治理的力度。
四、继续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标准化
按照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要求,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着力推动危化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进程,努力争取达标。
五、过程控制
1.推动危险工艺自动化控制改造,工艺指标的超限报警、生产装置安全联锁停车系统的建立。护用品,并对劳防用品的质量情况进行跟踪,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使员工的身体健康受到伤害。对从事高温、粉尘、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员工进行健康检查,并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
七、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完善安全生产培训及“三级教育”制度,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加大企业安全文化的氛围。对厂长(经理)、企业中层干部、班组长、安全管理员、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等,都应安排参加相应的培训。
八、进一步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测
建立重大危险源台帐,进一步完善标识。重大危险源的主要危险因素及可能危害程度,制定针对性的事故处置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能力。
九、完善安全监督台帐,推动建档工作
健全和完善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技术改造等方面管理台帐,分类建档、备案,落实专人管理,逐步规范安全生产档案管理。
十、加强设施维护、检修
危险化学品生产和使用装置维修工作特点:频繁、复杂、危险性大。
1、大修前的几项主要准备工作(设置检修指挥部、制定检修方案、检修前进行安全教育、检修前检查)。
2、装置开、停车期间的安全预防措施:
停车操作注意事项:卸压、降温、排净。
停车后的安全处理:隔绝、置换、吹扫和清洗(蒸煮与化学清洗)。
3、动火作业(动火作业安全证书制度)。
4、维护后检查并清理现场。
十一、加强车辆管理
加强日常的车辆检查,同时,要求企业和租车单位签订安全协议,明确责任。
十二、实施安全观察,加强信息报告
认真做好安全值班工作,制定好危化品相关的应急预案,并对值班人员进行应急预案等方面的培训。同时,要求各部门负责人手机24小时开机,以应对突发事件。
十三、危险化学品的储存管理。
1.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单位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安全装置,并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处于良好状态。使用危险化学品气瓶应定期检查、建立检验制度;气瓶连接软管定期检查、建立试验制度。使用氯、氨、对于剧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应制定应急预案和定期演练,准备应急器材情况。
2.剧毒化学品的使用单位,应当对剧毒化学品的流向、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记录,并采取必要的保安措施。储存剧毒化学品和其他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其储存剧毒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地点及管理人员情况是否已报安监部门备案,查备案文件。
3.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购进危险化学品时,必须核对包装(容器)上的安全标签;。危险化学品需要转移或分装到其他容器时,应标明其内容,并在转移或分装后的容器上加贴安全标签;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在未净化处理前,不得更换原安全标签。使用单位应选用无毒或低毒的化学代替。
4.危险化学品储存必须专库专存;危险化学品储存仓库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危险化学品出入库进行核查登记,核对入库、出入库登记记录。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和危险化学品储存仓库内的安全标志。应保存专用仓库及收发、保管记录。
5.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安全评价报告应当对生产、储存装置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安全评价中发现生产、储存装置存在现实危险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予以更换或者修复,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安全评价报告应当报设区的当地市人民政府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主管部门备案。
6.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确保持证上岗。应将危险化学品的有关安全卫生资料向员工公开,教育员工识别安全标签、了解安全技术说明书、掌握必须的应急处理方法和自救措施,并定期对员工进行工作场所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的教育和培训,并定期组织有针对性进行演练,确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