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1
1概述
1.1监测目的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是系统地收集、汇总、分析、解释并评价有毒有害因素对职业人群健康影响的信息,为职业病防治计划执行过程提供有用信息,为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评价职业病防治规划提供重要依据,为预防、控制职业病提供信息服务。
1.2监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及配套规章、技术标准是制定本监测方案的依据。
1.3适用范围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病防治机构、卫生防疫站,依法从事职业病防治活动的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和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等均适用本方案。
2监测类型
2.1职业病危害事故监测
2.2全国常规监测
2.3主动监测
3监测对象
3.1监测对象
为在职业活动中接触粉尘、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的劳动者。农药中毒病例是指在农业生产活动中使用农药而引起中毒的患者和由于误服、有意接触农药的患者(不包括食物农药残留超标和属于刑事案件的中毒患者)。
3.2监测点
依据不同的监测类型确定监测点
3.2.1职业病危害事故监测
首诊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患者的医疗卫生机构。
3.2.2常规监测的法定监测点
凡符合《职业病防治法》所规定的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依法从事职业病防治活动的医疗卫生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和急性职业中毒、农药中毒患者首诊的.医疗卫生机构,均为法定职业病常规监测点,或称责任报告单位。
3.2.3主动监测
主动监测是为适应职业病防治工作需求,根据历年报告的职业病发病信息,而确定优先、重点的监测职业病危害因素和目标人群,为掌握危害较严重的职业病发生、发展的特点和规律,抽样选择监测点而开展的一类监测。
①作业场所有毒有害物质监测点是依法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理化实验室,该实验室并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技术质量考核的;②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点监测,是以确定监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在不同的地区、行业、企业规模进行抽样确定的监测点;③农药中毒监测点,是在全国使用农药量较大的15个省采用分层抽样原则选取的监测点。
3.3监测项目
3.3.1职业病危害事故监测
根据《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的规定,一次职业病危害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三类: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的规定要求,属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和范围的职业病危害事故,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的要求,进行实时报告和信息监测。该事件属地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的职能机构应在确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终止后2周内填报《职业卫生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卡》,同时进行个案病例网上直报,纳入常规急性职业病监测信息月统计汇总。
3.3.2常规监测
3.3.2.1疾病监测
①职业病监测
以职业病目录(卫法监发[2002]180号)为准。属于本监测范围的职
业病病种共9类102种(不包括放射性疾病和电光性眼炎)。
②农药中毒监测
3.3.2.2有毒有害作业工人健康监护
3.3.2.3作业场所职业病有害因素的强度或浓度的监测
3.3.3主动监测
在监测点对作业人群的劳动条件、健康监护(包括职业健康检查表)、职业病有害因素和职业人群健康影响等信息进行连续、系统的监测,收集、汇总、分析、管理和评价,为预防、控制职业病提供有针对性的干预措施。优先确定的职业病有害因素:粉尘类包括矽尘、煤尘,化学物质类包括铅、苯、锰、一氧化碳、硫化氢,物理因素包括噪声。具体内容见相关监测方案。
4报告原则
遵循依法报告、统一规范、属地管理、准确及时、分级分类报告、审核、汇总、分析的原则(不包括主动监测,下同)。
4.1报告单位
常规监测的各类监测点(见本方案3.2.2)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承担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职能的各级机构,都是责任报告单位。
4.1.1急性职业病(主要是急性职业中毒)和急性农药中毒由首诊的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填报《职业病报告卡》(限于急性职业病内容)和(或)《农药中毒报告卡》。
4.1.2依法从事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填报《尘肺病报告卡》、《职业病报告卡》和(或)《农药中毒报告卡》。
4.1.3各类职业病死亡病例由出具死亡证明的医疗单位报告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包括在医院外的死亡病例)向属地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的职能机构报告,由后者填写相应报告卡上报。
4.1.4依法取得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填报《有毒有害作业工人健康监护卡》(以厂为统计单位)。
4.1.5依法取得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填报《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卡》(以厂为统计单位)。
4.2报告方式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是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的组成部分,依托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根据属地化管理原则,以各类责任报告单位(监测点)为直报口,实行一次性网络直报、逐级审核、确认的分级管理制度。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应按各类报告卡的报告时限要求,把报告卡报送属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的职能机构,代其进行网络直报。农药中毒报告依托乡镇卫生院传染病监测网。对各接口授权确定资格,进行网络直报。
4.3报告流程(见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报告流程示意图)
示意图中职业卫生个案卡包括有毒有害作业工人职业健康监护卡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卡包括职业病防治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防疫站
4.4报告时限和报告内容
各类职业病病例(包括农药中毒病例)均在确诊后15天之内进行网上直报(不包括职业卫生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本监测信息报告的三种时限,系指各级承担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职能机构进行最后确认和汇总分析的时限。
4.4.1重、特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实行实时报告。
4.4.2急性职业病实行月汇总和零报告:
急性职业病实行月汇总制度(包括重、特大事故的个案病例),如该月内无急性职业病发生,应进行零报告。
4.4.3各类慢性职业病和农药中毒病例等实行半年汇总:
包括《职业病报告卡》(不包括急性职业病)、《尘肺病报告卡》、《农药中毒报告卡》、《有毒有害作业工人职业健康监护卡》和《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卡》。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信息报告卡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分三类,一是职业病危害事故监测、二是全国常规监测、三是主动监测。常规监测是进行职业病及其相关信息数据资料的收集、汇总、分析与上报。常规监测报告包括6张报告卡:即尘肺病报告卡、职业病报告卡、农药中毒报告卡、职业卫生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卡、有毒有害作业工人健康监护卡和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卡。凡符合《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在我国境内参与职业病防治活动的机构、组织,均为法定报告人,应承担监测信息报告的责任。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信息报告卡适用于我国领域内在职业活动中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所有企业、事业和个体经济组织,包括外国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港澳台资企业(简称用人单位)。所有报告卡由各级各类责任报告单位进行网上直报,经所在地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职能机构统一审核、确认后进入国家数据库。不论隶属国务院各部门,还是地方企业、事业和个体经济组织,均由所在地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职能机构负责统一审核、确认上报。职业病及其相关信息报告必须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统计报告的职业病应符2002年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职业病目录》(卫法监发[2002]108号)所列的职业病病种(详见参考资料4、6—职业病目录)。为了避免重复报告,涉及放射工作单位的有关监测报告内容(职业性放射性疾病、放射工作场所监测、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归口放射卫生相应的报告卡统一上报。报告卡均须经责任报告单位盖章、责任报告人签章和填写报告日期后生效。
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2
一、目的
职业病危害事故是指在职业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对劳动者身体及生命财产严重危害的事件。为确保公司各部门在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能够安全、迅速、有效的排除险情,及时组织救援和调查处理,保证救援工作高效有序进行,达到防止次生灾害,减少职业病危害事故造成伤亡和损失的目的,根据上级职业卫生主管部门的要求和贺驼煤矿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职业卫生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各种职业病危害危险因素引发或可能引发各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四、工作原则
(一)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三)坚持统一指挥的原则。
(四)坚持自救互救的原则。
(五)坚持科学应对的原则。
五、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我公司主要从事化工产品的生产与经营。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粉尘、噪声、有毒有害气体等重大危险源。以上重大危险源一旦引发职业病危害事故,往往会造成较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危害程度极大。
所属部门应根据各作业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以及可能引起职业病危害事故的特点,确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目标。
六、职业病危害事故级别
按一次职业病危害事故所造成的严重程度、灾难的可控性和影响范围,职业病危害事故分为三类:、
一般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下的。、
重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者造成死亡5人以下的,或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以下的。
特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50人以上或者造成5人以上死亡,或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以上造成特别重大社会影响的。
七、组织领导及机构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为加强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领导,保证受灾现场各个系统高效、快速运转,成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具体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组成如下:
总指挥:总经理
副总指挥:生产副总、安全副总、总工程师及其他副总
成员:各部门部长
(1)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主要职责:
①统一领导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②协调与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和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机构以及各救援部门、施救单位之间的关系。
③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决策、组织、指挥等工作。
④其他工作。
(2)应急救援办公室及职责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应急救援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运行部,负责抢险救灾指挥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生产运行部部长,成员由相关部门人员组成。主要行使以下职责:
①执行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决定,负责组织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综合管理及协调工作。
②组织实施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规划、预案等综合管理工作。
③接收各类职业病危害事故报警,实施统一指挥,分级处理。
④督促、检查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科研、宣传、教育等工作。
⑤建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及时掌握、分析重要信息并提出处置建议,报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⑥建立维护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分析预测重大事故风险,提出发布预警信息的建议。
⑦其他工作。
(3)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由总经理担任总指挥。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现场应急抢险救灾指挥工作。
主要职责:
①负责制定抢险救援方案。
②组织指挥有关部门参与现场救援。
③组织治安、交通保障,做好人员疏散和安置工作。
④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及善后工作,防止事故次生、衍生灾害的扩大,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秩序。
⑤及时掌握和报告重要情况。
⑥写出紧急处置情况书面报告,报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⑦其他工作。
(4)应急救援工作组及职责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9个应急救援工作组,各专业组在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①通信联络组
组长:生产副总
副组长:生产运行部部长
成员:生产运行部副部长及调度室人员。
职责:负责信息的收集、汇报、传达、反馈和联络等工作。
②抢险抢修组:
组长:设备副总
副组长:各生产部长、设备部部长
成员:各生产副部长及其部门人员。
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抢险、抢修工作及抢险救援的物资供应和运输工作。
③后勤、消防、安全、环保组:
组长:安全副总
副组长:安全环保部部长、综合办公室主任、质检部部长
成员:后勤部长、消防队队长、安全环保部及质检部人员
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治安秩序、交通秩序,设立警戒、保护事故现场,负责事故现场的灭火及事故现场周围大气、水体、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等工作。
④事故调查组
组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安全副总、生产副总、其他副总
成员:党群工作部、安全环保部、生产运行部、工程部、技术中心、企管部、综合办及工作人员和事故发生部门的部长、副部长、技术员。
职责:负责查清事故的原因、责任者、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及采取的防范措施。
⑤疏散组
组长:安全副总
副组长:综合办、各部门部长
成员:后勤部及各部门管理人员
职责:指导员工从事故现场及周围向安全地带疏散。
⑥技术组
组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工程部部长和技术中心主任
成员:生产部门、设备部门、安全环保部、工程部、质检部、技术员。
职责:为事故现场的抢险、抢修、事故原因分析、采取的防范措施提供技术支持。
⑦接待组
组长:党群工作部部长
副组长:综合办公室主任
成员:综合办公室有关工作人员。
职责:负责上级部门领导、记者、负伤亡人员家属的.接待服务工作。负责向新闻媒体发布事故消息。
⑧善后处理组
组长:党群工作部
副组长:党群工作部、企审部、综合办公室主任
成员:党群工作部、企审部、综合办公室等有关工作人员。
职责:负责事故伤亡人员家属安抚,受伤人员安置和财产赔偿等善后工作。
八、预警和预防
(一)预测与预警
各部门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故,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建立预测预警系统,开展危险源辨识、环境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妥善处置。每个应急人员必须在岗位能熟练使用两个以上预警电话或其他报警方式。
1.预警级别
根据危险源辨识、环境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潜在突发事故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突发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一般划分为三级:公司级(重大——可能产生特别严重后果)、部门级(较大——可能产生严重后果)和班组级(一般——可能产生较重后果)。
2.预警信息发布
包括突发事故的类别、地点、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级别等。
发现事故的人员应立即报告调度和主管部门。
(二)应急处置
1.信息报告
重大突发事故发生后,各事发源的第一目击者必须立即报告有关部门领导,最迟不得超过10分钟,同时报告专职人员和专业部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2.先期处置
突发事故发生后,事发源的现场人员与增援的应急人员在报告重大突发事故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
3.应急响应
(1)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重大突发事故,要及时启动相关预案,由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工作组统一指挥或指导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现场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并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3)需要多个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处置的突发事故,由该类突发事故的业务主管部门牵头统一指挥,其他部门予以协助。
(4)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通讯联络组、防护应急组、消防应急组、抢险抢修组、医疗救护组、现场警戒组、物质供应组等。
(三)应急结束
重大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宣布恢复正常工作。
(四)恢复与重建
1.善后处置
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突发事故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补充。有关部门还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
2.调查与评估
对重大突发事故的起因、影响、责任、经验教训等问题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评估和处理。
3.恢复重建
根据事故恢复重建计划,组织实施恢复重建工作。
(五)信息的报告与发布
突发事故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重大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主管上级和当地政府报告,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报告工作。同时向员工发布简要信息和应对防范措施等。
信息的报告与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报告或发布、组织报道、接受采访等。
九、应急保障
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突发事故的应急工作,包括人力、物力、财力、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一)综合办公室
公司各职能部门和生产部门、设备部门各室是应急救援兼职队伍和骨干力量。其它各部门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日常情况下,各应急救援队伍按时组织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
(二)财力保障
财务部负责及时提供突发事故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所需资金。
(三)物资保障
供应部负责应急物资采购、储备,完善应急工作程序,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
安全环保部负责应急物资的监督管理。各部门负责保管和使用、维护。
(四)医疗卫生保障
综合办公室负责联系义煤总医院,确保在发生事故后能及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医疗卫生应急工作。
(五)交通运输保障
综合办公室负责应急交通工具的安排,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六)人员防护
公司篮球场和停车场为应急避险场所。公司各级人员,按照应急预案要求,有序疏散到应急避险场所。应急救援人员按照要求,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十、监督管理
(一)预案演练
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对相关预案的演练。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并作好演练过程的原始记录。
(二)培训教育
安全环保部监督,各部门组织培训,进行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的培训,增强员工的应急救援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必要时,邀请专业人员对公司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应急专业技能。
(三)责任与奖惩
对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对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和瞒报突发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而丧失应急的最佳机会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罚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一、附则
(一)本制度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二)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3
1.目的
为增强公司职业病应急救援管理,及时处置重大职业病危害,最大限度保障职工权益,特编制此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时应急救援与管理适用此制度。
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源编制导则》以及国家、企业等相关管理规定。
4.专业与术语
职业病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5.职责
5.1公司总经理对公司职业病管理负主要责任。
5.2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全面管理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
5.3公司安全环保办公室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执行部门,全面负责现场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管理工作;负责职业病应急物资管理、维护保养工作监督
5.4工会全面监督公司职业并防止工作,并对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全面监督。
5.5各车间负责配合安全环保办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病应急救援培训,应急物资使用等工作。
5.6公司采购部,负责对职业病防治,预防、以及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进行采购。
5.7公司财务部对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所需费用进行支付。
6.应急管理
对主要职业危害场所,编制相应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发生职业危害时,作业人员可正确处置职业病应急事故。
7.工作要求
7.1培训公司安全环保办,依据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对上述岗位职工进行职业病应急救援工作培训。
7.2应急救援
7.2.1应急救援原则:先救人再救物。
7.2.2发生职业病事故时,公司依据应急救援管理制度,对职业病事故进行救援。7.2.3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时,各部门有限保障应急救援工作。
7.2.4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时,各救援人员要保证自身职业健康安全情况下,去参与救援,严谨无防护措施参与救援。
7.3职业病应急救援管理
7.3.1在发生职业病应急事故时,各车间应及时上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7.3.2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及时依据事故上报程序,进行上报。
7.3.3发生职业病应急事故时,应及时调整生产工艺或封存物料,并安排人员进行启动事故通风装置或排风系统,确保降低作业环境职业危害因素。
7.4应急物资管理
7.4.1公司在浸出车间东临设有应急物资,内设有防化服、正压式呼吸器、防毒面具、溶剂回收设,并设有专人管理。
7.4.2公司配备气体检测仪、呼救器等个体防护设施,以确
保作业场所实时检测,并定期测试,以保证作业人员安全。
7.4.3浸出车间装有溶剂泄露报警装置、防护风机设备设施,定期检测或保养,可保障作业场所安全。
8.监督与处罚
8.1对随意动用应急物资的,公司纳入安全绩效考核,进行处罚。
8.2安全办监督车间对安全防护措施维护保养监督,为进行定期维护保养的,纳入安全绩效考核,进行处罚。
8.3安全环保办,依据职业防护标准,进行配发职业防护用品,个人未进行正确佩戴的,纳入安全绩效考核,进行处罚、
8.4在发生职业病应急事故时,未及时依据相关规定处置的,造成严重伤害的,对主要责任人进行降职处分。
9.附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制度中未尽事项,或与国家相关规定冲突的,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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